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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社队规模,下放基本核算单位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1959年3~6月,上海郊区调整社队规模,将原来的103个公社调整为175个,生产大队由2 033个调整为2 678个,恢复到原来高级社的规模;1960年10月起,郊区再次调整人民公社规模,到1962年底,人民公社调整为198个,生产大队调整为2 951个,生产队调整为29 170个。

1962年3月,上海郊区农村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把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下放到生产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到5月上旬,全郊区占98.2%的生产大队把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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