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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重点是围绕调整对农民的关系进行的。
(1)实行预约合同制。从1954年新粮年度开始,由粮食部门和农民签订合同,按合同预付50%的定金, 最后按交粮时的牌价结算。
(2)实行定产定购定销制度。从1955年9月开始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具体内容是按户有耕地面积评定产量,评定各项用粮标准,核定余粮户、缺粮户,对余粮户核定统购指标,对缺粮户核定统销指标,对自足户不购不销。在正常情况下,一定三年不变。1956年农业实现合作化,“三定”改为以农业合作社为单位进行,社员之间的余缺由农业合作社内部调剂。禁止粮食进入自由市场。
(3)实行购销差额包干制。1958年7月省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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