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新疆清代以前的蔬菜生产多为生产者自食,且多属调味菜类。清代中叶,城镇人口增加,部分农民和军眷开始从事商品蔬菜生产,城镇近郊辟有专业疏菜园圃,蔬菜种类也随之增加。
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人口增加,蔬菜需求量大增,蔬菜生产也成为城镇农业生产的重要项目。1955年,自治区贯彻全国第一次蔬菜会议提出的 “就地生产,就地供应”的蔬菜生产方针,专区所在地的城镇、较大的县城和工矿区附近的农业社和国营农场开始按当地政府的计划安排蔬菜生产,以保证城镇和工矿区居民蔬菜供应。60年代以后,进一步明确并始终坚持城市近郊农业生产以蔬菜生产为主的方针,坚持按需生产、产 ......
上一篇: (五)瓜果
下一篇: (七)苜蓿、绿肥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