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作者:佚名 来源于:学习力教育中心
新中国成立初期,贯彻“保护和发展畜牧业”的方针,实行“私人养猪、生产自销”和耕牛保护政策,信用社发放贷款,开展畜禽疫病防治, 家庭饲养业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1953年开展农业互助合作,耕牛私有公用,后折价入社; 养猪实行“社员和集体饲养并重, 以社员为主”,给社员留足饲料地,每头肉猪留粮25公斤、种猪50公斤;对增殖耕牛给予奖励等,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57年全省生猪存栏数401.2万头、牛98.7万头(其中奶牛0.7万头)、羊32.1万只、家禽1923.7万羽、兔321万只、蜜蜂7.5万箱, 与1950年相比, 分别增长1倍、39.68%、1.14倍、1.17倍、1.4倍和1.5倍;畜牧业产值2.08亿元 (按1957年不变价 ......
上一篇: 一、发展历程
下一篇: (二)曲折发展阶段
标签: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Copyright © 2008 zjjr.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家长学院 版权所有